1. | 執事侯選人每年俱由執事會選出的提名委辦,或得所屬牧區之區牧或五位會友的組長聯署的推薦。 | |||||||
2. | 按章審核所有提名後,向執事會提呈應屆選立執事候選人名單;執事會接納後,須提呈會友大會通過。 | |||||||
3. | 安排11月或以前連續的兩個主日內之日期為公開投票期,並須在各堂設立投票箱以收集會友的選票。倘若最後截止投票當日,天文台懸掛8號或以上熱帶氣旋、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等,以致當天未能如常進行投票,投票將順延下一個主日截止。 | |||||||
4. | 當選的資格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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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 選舉結果於點票後,由行政同工覆核選票的有效性,最後結果由當日監票者及驗票者核實,然後於一週內公佈。 | |||||||
6. | 所有選票會保存三個月,以供需要時查核,之後將全數予以銷毀。 |